定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定市監(jiān)處罰〔2025〕161號
當事人:定州市士鋒水產門市部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yè)執(zhí)照
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92130682MA0BR79N9L
住所(住址):河北省定州市**********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者):辛**
身份證件號碼:130***************
2025年4月28日,我局執(zhí)法人員前往定州市********進行2025年民生計量監(jiān)督專項檢查時發(fā)現該門市部使用的電子臺秤計量不準,現場有1臺編號為11922的電子計價秤。經使用1kg標準砝碼稱量,電子計價秤單價一顯示1.05kg,單價二顯示1.10kg,單價三顯示1.15kg,單價四顯示1.20kg,單價五顯示1.25kg,單價六顯示1.30kg,當事人涉嫌存在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的行為,經主管領導批準后對定州市士鋒水產門市部進行立案調查。執(zhí)法人員下達實施行政強制措施決定書(定市監(jiān)強制〔2025〕標計004號),對電子計價秤進行扣押。執(zhí)法人員于2025年5月22日對受委托人谷**進行詢問,被詢問人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經調查詢問并提取相關證件,現已將當事人違法事實調查清楚。
經查, 定州市士鋒水產門市部使用的編號11922的電子計價秤,經使用1kg標準砝碼稱量,電子計價秤單價一顯示1.05kg,單價二顯示1.10kg,單價三顯示1.15kg,單價四顯示1.20kg,單價五顯示1.25kg,單價六顯示1.30kg,屬于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的行為。因當事人不能提供該臺電子臺秤自2025年4月投入使用以來的的交易明細和臺賬,無法計算詳細違法所得,以當事人詢問時所述為準。自該臺電子臺秤使用以來,當事人花費3000元進貨,銷售額為3750元,違法所得750元。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1、現場筆錄、現場照片及視頻資料,證明當事人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的事實;
2、詢問筆錄1份,證明當事人對我局的檢查結果無異議以及當事人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違法所得等事實;
3、當事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證、授權委托書、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1份,證明當事人身份信息及主體資格;
2025年6月11日,我局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定市監(jiān)罰告〔2025〕標計006號),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未向我局進行陳述和申辯。
根據以上事實和證據,調查人員認為定州市士鋒水產門市部違反了《河北省計量監(jiān)督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之規(guī)定:“使用計量器具不得有下列行為:(一)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 屬于破壞計量器具準確度的行為。應依據《河北省計量監(jiān)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三)項之規(guī)定:“制造、修理、安裝、改裝、銷售、進口以及使用計量器具的單位和個人,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的,給予下列處罰:(三)違反第十四條規(guī)定的,責令停止使用,沒收計量器具和違法所得,可并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賠償。”進行處罰。
依據《河北省市場監(jiān)督管理系統(tǒng)行政裁量權基準-〈河北省計量監(jiān)督管理條例〉(2018 年 5 月 31 日修正)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第4條,因當事人違法行為持續(xù)3個月以下且違法所得1萬元以下,符合較輕裁量幅度規(guī)定,建議對當事人依法從輕進行行政處罰。
處理意見及依據:當事人的行為違反《河北省計量監(jiān)督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一)項之規(guī)定,依據《河北省計量監(jiān)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九條第(三)項之規(guī)定,責令定州市士鋒水產門市部停止使用,建議給予以下行政處罰:
1. 沒收電子臺秤。
2. 沒收違法所得柒佰伍拾元整(750元)。
3. 處罰款陸佰元整(600元)。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沒款繳到代收機構(代收機構名稱:保定銀行定州支行,地址:定州市中山東路,收款人名稱:定州市財政局,帳號: 130607408012011200005063,繳款方式:現金、轉賬支票、POS機刷卡、網銀)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規(guī)定,我局將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定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罰沒許可證號:05040060。
如你單位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定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十五天內依法向定州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我局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申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zhí)行。
定州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印 章)
2025年6月20日
(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將依法向社會公開行政處罰決定信息)
本文書一式二份,一份送達,一份歸檔。